
近日,有網友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留言咨詢“微生物不合格是否需要復驗”問題,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司給予了答復。我們也為大家整理出了近期以下幾則關于微生物、食品添加劑、企業標準的問答(供參考)。
1.微生物不合格是否需要復驗
您好,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4789.1-2016)規定,檢驗結果報告后,剩余樣品和同批產品不進行微生物項目的復檢。對微生物檢驗結果復驗,可通過對檢驗過程記錄的復核實現。
回復部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司
時間:2022-08-25
2.進口食品含有那非乙酰酸是否違法
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或者其委托的進口商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所執行的相關國家(地區)標準或者國際標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相關標準進行審查,認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決定暫予適用,并及時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回復部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司
時間:2022-08-25
3.企業標準制定
您好。根據《標準化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制定企業標準。根據《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相關規定,國家實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因此,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組織開展企業標準的編寫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回復部門:標準創新管理司
時間:2022-08-08
資料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