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頒布大薊等22個
配方顆粒質量標準的通告
根據《國家藥監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號),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通過了大薊等22個配方顆粒質量標準,現予以頒布。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有關農藥殘留、重金屬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殘留等仍參照現行版《中國藥典》中藥飲片的規定執行。
大薊等22個配方顆粒質量標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對施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局。
特此通告。

關于浙江省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第八批)的公示

根據國家《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組織對相關企業研究制訂的茺蔚子等9個配方顆粒質量標準進行了技術審核,形成了第八批浙江省中藥配方顆粒擬公示標準?,F予公示,公示期為即日起15天。在公示期內,對公示標準有意見建議,可向我局提交書面反饋意見。
聯 系 人: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方翠芬 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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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