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團體標準
團體標準是指團體按照團體確立的標準制定程序自主制定發布,由社會自愿采用的標準 。團體是指具有法人資格,且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標準化工作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和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號),改革措施中指出,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由6類整合精簡為4類,分別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推薦性行業標準、推薦性地方標準;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分為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側重于?;?,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側重于提高競爭力。同時建立完善與新型標準體系配套的標準化管理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在有些情況下,推薦性標準的效力會發生轉化,必須執行,如推薦性標準被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引用,則該推薦性標準具有相應的強制約束力,應當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予以實施。推薦性標準是政府推薦的基本要求,企業和社會團體要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提升自身和行業的市場競爭力,不能僅滿足于推薦性標準的基本要求,而應積極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的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
那團體標準可以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依據嗎
答案是可以的。而且只要企業公開的標準是團體標準,該企業產品應該按照公開的團體標準進行檢測判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其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企業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
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企業公開的標準可以是企業標準,也可以是團體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