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來,我國食品經營和餐飲服務新業態不斷發展,食品經營監管過程中不斷涌現新問題,2023年,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經營監管、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針對突出問題,我國通過食品標法體系建設,從多個角度對食品經營監管提出了新要求。本篇食品伙伴網匯總分析了2023年我國食品經營相關標法新動態,希望幫助大家了解2024年我國食品經營監管的新趨勢。
一、2023年發布了哪些食品經營相關標法?
在市場準入制度方面,為適應改革發展需求,壓實企業主體責任,2023年7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并發布了《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以下簡稱“第78號令”),代替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第17號令《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為保障《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的順利貫徹實施,2023年11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征求意見稿)》。
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為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環節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新規定、新制度的銜接,同時解決市場銷售新模式與監管需求不相適應的問題,2023年6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以下簡稱“第81號令”)。
在食品經營過程管理方面,為規范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分裝與包裝、銷售、配送等經營過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GB 31621-2014)于2022年立項修訂,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等項目承擔單位完成了修訂意見稿(以下簡稱“GB 31621意見稿”),于2023年12月公開征求意見。
二、2023年食品經營監管有哪些新動態、新趨勢?
市場準入方面。依據第78號令,將從事網絡經營應當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和經營場所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中載明倉庫具體地址的兩項許可事項,調整為報告事項;新增從事食品批發銷售,學校、托幼機構食堂,應當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的要求;對拍黃瓜、泡茶等簡單食品制售行為,作出了簡化許可的規定?!妒称方洜I許可審查通則(征求意見稿)》從銜接上位法的角度出發,新增了對于溫度濕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的設備、設施的要求;從食品安全角度出發,新增散裝食品銷售許可審查要求,包括采用小包裝計量或使用密閉容器盛放以散裝形式銷售的不易于挑揀異物或易引起交叉污染的食品、散裝食品的切割、分裝等簡單處理應在專間或專用操作區進行等。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第81號令的發布,一方面加強了與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的銜接,將承諾達標合格證列為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有效憑證之一,并規定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應當查驗入場食用農產品的進貨憑證和產品質量合格憑證;另一方面加強了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規定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履行入場銷售者登記建檔、簽訂協議、入場查驗、場內檢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投訴舉報處置等管理義務,規定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履行進貨查驗、定期檢查、標示信息等主體責任,對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明確提出做好食品安全防護等相關要求,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
食品經營過程管理方面。GB 31621意見稿刪除了不適用于網絡食品的規定,新增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相關規定;新增了采用自動制售設備銷售的食品的經營過程衛生規范;新增配送相關要求,包括配送工具、配送食品包裝、配送過程溫度等的要求;完善散裝食品在銷售環節的衛生要求,新增散裝食品的銷售設備設施要求、經營過程控制要求以及標識要求。
小結:
2023年,我國從市場準入、市場銷售以及經營過程等方面對食品經營監管提出了新要求,正式發布的監管規定將是2024年食品經營監管的重點,擬修訂的監管規定或將在2024年正式發布,希望相關企業予以關注,做到合規經營。
文章來源:食品伙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