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產業扶貧行動計劃
(2017—2020年)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務院扶貧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藥材是中醫藥事業傳承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戰略性資源。中藥材廣植于我國貧困地區,中藥材種植是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建立以提高質量、促進增收脫貧為核心的中藥材產業扶貧機制,是調整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和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充分發揮中藥材產業優勢,凝聚多方力量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制定本行動計劃。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扶貧開發重要指示,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在貧困地區實施中藥材產業扶貧行動,以建立切實有效的利益聯結機制為重點,將中藥材產業發展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精準脫貧銜接起來,基本實現戶戶有增收項目、人人有脫貧門路,助力中藥材產業扶貧對象如期“減貧摘帽”。
通過引導百家藥企在貧困地區建基地,發展百種大宗、道地藥材種植、生產,帶動農業轉型升級,建立相對完善的中藥材產業精準扶貧新模式。到2020年,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和脫貧造血功能持續增強,實現百萬貧困戶穩定增收脫貧。
(一)打造一批藥材基地,形成產業精準扶貧新格局。
優化產業布局。編制貧困縣大宗、道地藥材種植推薦目錄,指導貧困縣因地制宜、科學布局中藥材產業發展,促進道地藥材向最佳生產區域集中。
建設示范基地。支持中藥企業建設“中藥材產業扶貧示范基地”,打造50個跨省(區、市)的中藥材規模化共建共享基地。鼓勵醫藥企業在貧困地區設立“扶貧車間”,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吸納貧困人口在家鄉就地就近就業。
建立“定制藥園”。開展“百企幫百縣”活動,推動百家以上醫藥企業到貧困縣設立“定制藥園”作為原料藥材供應基地。鼓勵公立中醫醫院優先采購以“定制藥園”中藥材為主要原料的藥品(含中藥飲片)。
建設良繁基地。支持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建設區域性中藥材 良種繁育基地,加強良種繁育技術推廣,培育質量穩定、供應充足的種子種苗,切實保障中藥材種植貧困戶優良種源供應。
(二)培育一批經營主體,提升產業精準扶貧成效。
培育經營主體。支持發展規模適度的中藥材種養大戶。依法組建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鼓勵農民以土地、林權、資金、勞動、技術、產品為紐帶,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促進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
推動農企聯結。完善訂單帶動、利潤返還、股份合作等“中藥企業+種植大戶+農戶”、“中藥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鼓勵地方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農戶數量和成效作為相關財政支農資金和項目審批、驗收的重要參考依據。
引導股份合作。允許將財政資金特別是扶貧資金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模式,讓農戶共享發展收益。
(三)發展一批健康產業,推動扶貧成果有效增值。
加強品牌建設。鼓勵中藥材企業加強道地藥材品牌建設。開展道地藥材、中藥材商品規格等級、示范基地建設等標準規范的制定,不斷提高中藥材生產、產業化水平,強化中藥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
促進綜合利用。推動以藥食兩用中藥材為主要原料的健康類產品的產業化開發生產。支持企業開發中藥材為主要原料的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添加劑、日用品、植物提取物等產品,提高貧困地區中藥材的綜合利用率和附加值。鼓勵對“傳統非藥用部位”、藥材及飲片加工過程中下腳料等廢棄物開展再生利用研究。
推動業態融合。開發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和線路,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動中藥材種植基地建設與鄉村旅游、文化推廣、生態建設、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
(四)搭建一批服務平臺,支撐扶貧產業可持續發展。
建設綜合服務平臺。充分發揮農業服務中心、中藥原料質量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中心(站)等服務機構的作用,為中藥材產業精準扶貧提供服務。在貧困地區打造一批服務平臺,構建種植、養殖、加工、研發、銷售服務一體化的綜合服務體系。
發展信息服務平臺。鼓勵貧困地區建立中藥材產地電子交易中心,利用知名網絡營銷媒體,拓展中藥材電商營銷渠道。在中藥材主產區建設一批中藥材種植信息監測站,逐步構建貧困地區中藥材種植溯源體系。
構建技術培訓平臺。對各級技術推廣機構和技術人員開展培訓,建立農技服務精準到戶機制,確保中藥材種植貧困戶中至少有1名成員掌握規范化種植技術。鼓勵中醫藥院校在貧困地區建立教學實驗培訓基地。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務院扶貧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配套措施和辦法,加強組織領導和督導檢查,共同推進行動計劃落實。貧困地區要按照省負總責、市縣主體的工作原則,制定本省工作方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年度任務,強化評估考核,切實推進中藥材產業扶貧。
(二)落實優惠政策。按照國家稅收法律及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扶貧捐贈稅前扣除、稅收減免等扶貧公益事業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各類市場主體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帶動就業增收的相關支持政策。對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帶動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符合信貸條件的各類企業給予信貸支持,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財政貼息等政策扶持,支持其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自主設立扶貧公益基金。
(三)加強資金統籌。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推進扶貧資金的統籌使用,盤活扶貧存量資金,以貸款貼息等形式增加中藥材產業扶貧資金的有效供給。有關部門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引導和支持“中藥材產業扶貧示范基地”和中藥材技術服務、信息服務平臺。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符合貧困地區中藥材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農業政策性銀行應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鼓勵保險機構和貧困地區開展中藥材產品保險和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探索開展價格保險試點。
(四)強化宣傳推介。積極宣傳推介貧困地區中藥材產品,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各種中藥博覽會、藥品展銷會、中醫藥產業發展大會、主要產品文化節、中醫藥研討會等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中藥材產業扶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在主流媒體開辟專欄、專題節目,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加強宣傳推廣,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中藥材產業精準扶貧的良好氛圍。
中藥材產業扶貧行動計劃(2017—2020年)
重點任務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