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為什么要檢測職業危害因素?
一、近年來,我國工業得到迅速發展,隨著各種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大量引進,職業病隱患不斷增大,危害日趨嚴重化,在常見職業病發生不斷增多的同時,又出現了不少新的嚴重的職業衛生事故,不僅給勞動者及其家庭帶來災難,也嚴重地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給企業和社會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三、《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在日常的職業病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現狀評價過程中,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確保其符合職業衛生環境和條件的要求;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02、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是勞動者健康的有力保障
定期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目的在于及時了解職業病有害因素的產生、擴散和變化的規律,對勞動者職業健康的影響程度及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鑒定評價。此外,能有效預防和減少職業病的發生,保障勞動者健康,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匯標檢測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業務范圍廣泛,涵蓋了化工、石化及醫藥、冶金、建材、機械制造、電力、紡織、建筑和交通運輸等多個行業領域。
可為用人單位提供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治理、培訓等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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